黄山学院来华留学生个人信息管理办法

发布者:国教/继教学院发布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661

第一条 为加强来华留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来华留学生信息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来华留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2号)、《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留学生个人信息是以电子、纸质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相结合,能够识别留学生身份或者反映留学生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含留学生报名、录取、报到、证照、住宿、教务、费用、奖惩、毕业等环节,内容包括留学生中英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护照号码、护照到期日期、护照扫描件、签证号、签证到期日期、签证证件扫描件、国籍、照片、学号、联系方式、宿舍号、专业、班级、所在二级学院、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缴费情况、CSC登记号、202表编号、HSK成绩、宗教、大使馆联系方式、派出国家庭住址与联系方式,等等。

第三条 留学生个人信息管理,遵循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

1.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留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的收集管理,包括报名、录取、报到、证照、住宿签证、奖惩、毕业等信息。国际教育学院应做好留学生信息保护工作,专人负责。

2.相关二级学院及时将留学生相关教务信息上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留学生教务信息收集管理

3.财务处负责留学生个人缴费信息、奖助学金等发放信息收集管理

4.学生处负责留学生心理健康、就业等信息收集管理。

5.保卫处负责留学生宗教信仰、签证居留等信息的收集管理。

6.校档案室负责留学生入学、毕业等档案信息的收集管理。

7.含有留学生个人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相关责任部门做好信息泄露防范等安全管理工作。

8.所有信息应及时报国际教育学院备案,由国际教育学院移交校档案室归档保存。

 留学生个人信息的使用

1.校外单位需要调阅的留学生信息,由国际教育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提供。

2.学校相关单位调阅留学生信息,须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

3.禁止个人收集留学生信息,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的,须国际教育学院批准

4.禁止通过QQ、微信电子邮箱渠道传输涉及留学生个人敏感信息的数据与文件。

5.严禁个人或团体非法收集、使用、买卖传播留学生的个人信息。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