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遵守教职工出、入国(境)行为纪律的提示

发布者:国教/继教学院发布时间:2022-03-22浏览次数:154

各学院、部门:

我校防控办、人事处、外事办三部门于2020年4月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在职教职工出国(境)行为的通知》,2020年10月16日三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重申疫情防控期间在职教职工出国(境)行为纪律的通知》,反复强调学校在职教职工出国(境)行为纪律。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出、入国(境)纪律意识,规范出、入国(境)行为,特提示如下:

1.请各单位将2020年4月2日、10月16日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出国(境))纪律通知精神,再次传达给本单位每位教职工。

2.申请因私出国(境)学习、进修的教职工,根据《黄山学院涉国(境)外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校党〔2020〕18号),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因私出国(境)学习、进修的教职工,出国(境)前须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批准。

4.经学校批准出国(境)的教职工,至少在出国(境)前一周填写《皖籍人员境外情况摸排表(留学研修人员)》,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由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由人事处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外事办各一份;电子版发给外事办公室。

5.经学校批准出国(境)的教职工,及时加入境外教师QQ群(684055013)。到达境外当日,及时在群内告知抵达信息。在境外期间,须每周在群内报备身体健康状况及进修、访学等情况。

6.国(境)外返回的教职工,须提前14天填写《近期拟入境来皖(回皖)人员信息表》,向所在单位报备。所在单位向人事处与外事办公室报备。

7.入境教职工到达国内隔离点后,第一时间填写《当日返境信息表》,向所在单位、人事处、外事办公室报备。

8.教职工入境后,要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联系并如实告知返程信息。到达黄山市后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并全程做好防护。

9.教职工入境后,所在单位及时做好对接与管理工作。

外事办联系人:程子墨(0559-2546600 zimomot@hotmail.com)

 

附件:

1.皖籍人员境外情况摸排表(留学研修人员).xlsx

2.近期拟入境来皖(回皖)人员信息表.xlsx

3.当日返境信息表.xlsx

黄山学院外事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