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国际学生专业入学考核办法

发布者:国教/继教学院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次数:345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学历生选拔质量,规范国际学生学历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教外[2018]50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校来华留学预科生,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申请专业学习的,均须参加专业入学考核,考核通过的,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第三条 申请我校中文授课本科专业的国际学生,须具有高中或以上毕业文凭,完成预科阶段学习且至少通过汉语等级考试(HSK)四级。

第四条 申请我校英文授课本科专业的国际学生,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毕业文凭、完成预科阶段学习且英语至少达到雅思5.5分或相当水平。

第五条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的,参加基础汉语考核。申请理工类专业的还须参加数学水平考核。

第六条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的,参加英语水平考核。申请理工类专业的还须参加数学水平考核。

第七条 专业入学考核一般安排在新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2两周内举行。

第八条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考核组织工作,并协调相关二级学院做好考核试题印制及评阅等工作。

第九条 所有考核科目满分100分,每门科目达到60分或以上视为考核合格,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第十条 专业入学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应公布入学考核结果。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为通过考核的国际学生办理专业入学手续。

第十一条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做好未通过专业入学考核的国际学生的后续工作。对愿意继续读预科的国际学生,为其安排后课程;对不愿意继续读预科的国际学生,做好退学离校工作。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